福建省开展2016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6-11-01
2016年11月7日-11月14日对全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各方责任主体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以及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各方主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职责情况、施工现场实体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检测机构与预拌混凝土企业督查内容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47号)要求、市政工程督查内容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44号)要求等情况进行督查。